第3法 小杯法 適用于普通制劑、緩控釋制劑;
第4法 槳碟法 適用于透皮貼劑;
第5法 轉筒法 適用于透皮貼劑。
依據《中國藥典》2015版四部,溶出儀物理尺寸及材質要求如下:
轉籃:包含籃體、籃軸,材質:不銹鋼或其他惰性材料;方孔篩網絲徑0.28mm±0.03mm;網孔0.4mm±0.04mm(相當于40目);轉籃內徑20.2mm±1.0mm;籃軸9.75±0.35mm,轉籃蓋上通氣孔2.0±0.5mm
溶出杯:硬質玻璃或惰性材料;底部半球形,1000ml,內徑102±4mm,圓柱體部分內徑大值與小值之差不超過0.5mm;高度185±20mm,溶出杯上蓋子有適宜的空,中心孔裝籃軸,其余孔取樣或測溫度用
槳:攪拌槳下端及槳葉部分可涂適當的惰性材料(PTFE);槳桿對稱度:左側槳葉和右側槳葉尺寸相差不超過0.5mm,攪拌槳旋轉時,左右槳葉的兩個遠端擺動幅度不得超過0.5mm
小杯法(第3法)槳桿上部直徑9.75±0.35mm;槳桿下部直徑6±0.2mm,溶出杯250ml,內徑62±3mm,高度126±6mm
第4法 :槳碟法 攪拌槳、溶出杯同第2法,增加一套網碟裝置
第5法:轉筒法 溶出杯同第1、第2法,攪拌槳用轉筒代替。槳及轉筒均由不銹鋼制備。
沉降藍 金屬絲(用于防止膠囊的漂浮):耐酸、耐腐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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